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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质监认发〔2017〕27号: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宜春市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3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16:09: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赣质监认发〔2017〕27号

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宜春市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35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组织的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宜春市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35家检验检测机构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请认真做好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后续监管工作。

  附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汇总表(2017年第19批)

  

  

江西省质监局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认发2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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