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省局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国家认监委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受理、评审和管理中全面实施五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二、各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督促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深入学习和掌握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并按时按要求进行体系文件的修订或换版。各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要认真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管理、执法、评审人员学习,掌握和熟悉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要求。
三、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组织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学习,并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体系文件的修订或换版。各级质监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要结合监督检查、技术评审等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体系文件修订或换版情况的检查、核查。
省质监局
2018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