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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质监认发〔2017〕25号: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德兴市环境监测站等3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15:38:5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赣质监认发〔2017〕25号

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德兴市环境监测站等3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组织的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德兴市环境监测站等33家检验检测机构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请认真做好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后续监管工作。


  附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汇总表(2017年第17批)



 

江西省质监局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认发2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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